公業祭田緣起:
曾德裕 ( 1736-1820 ) ,諡信直,係來台祖曾興保 ( 1703-1774 ) ( 諡純厚 ) 於乾隆初1734年返鄉攜眷來台所生的第二代。曾德裕於乾隆末葉,自台北秀郎遷大嵙崁 ( 今桃園大溪 ) 的公館、缺仔、三層移墾。他的子孫於嘉慶年間 ( 1800~1810 ) 赴噶瑪蘭拓墾,曾氏後裔乃分居大嵙崁 ( 桃園大溪 ) 、噶瑪蘭 ( 宜蘭 ) 二地繁衍。曾德裕公於1820年逝世,享年84歲,諡『信直』,六大房後裔商議將噶瑪蘭廳 ( 今宜蘭縣 ) 羅東堡十六份的一塊墾地,面積約六分五厘,留供修墳及各房輪流祭祖。曾信直公公業的祭田,留傳至今有180餘年。
土地台帳謄本:
1898年台灣總督府進行土地調查,1905年開始戶口調查,建立戶籍謄本及土地登記制度。那時,宜蘭廳長核發『土地台帳謄本』給業主曾信直公的共同管理人:
房系代表
• 曾玉成 第一大房 宜蘭羅東紅水溝堡,打那美庄 ( 今羅東冬山 )
• 曾昭勇 第二大房 桃園海山堡大科崁缺仔庄 ( 今桃園大溪缺仔 )
• 曾廣理 第三大房 宜蘭員山堡三閹庄土名三閹 ( 今員山深溝 )
【變更為曾萬東,後裔失聯】
• 曾紅龜 第四大房 宜蘭員山堡三閹庄土名三閹(今員山深溝)
• 曾廣生 第五大房 桃園桃澗堡更寮腳庄(今桃園八德更寮腳)
【曾廣生無傳,由胞兄曾娘順孫曾旋繼承】
• 曾廣炭 第六大房 桃園海山堡大科崁三層庄(今桃園大溪三層)
第三大房曾廣理年邁,不久逝世,變更為其子曾萬東。其後曾萬東去向不明,失聯無嗣。第五大房曾廣生無傳,由胞兄曾娘順之孫曾旋繼承管理。
光復後辦理情形:
1945年終戰時,土地謄本記載共同管理人早已亡故。台灣光復後,政府推行《 三七五減租 》及《 耕者有其田 》政策,整理土地登記資料。民國42年 ( 1953 ) ,曾獻讚 ( 第二大房昭 ( 招 ) 程之三子 ) 及曾旋 ( 第五大房昭 ( 石 ) 慶之五子 ) 曾向宜蘭縣府聲請保留曾信直公所有土地。宜蘭縣府於42.6.30覆函釋示:『查台端等祖先曾信直公所有座落本縣羅東鎮十六份段第68/68-1 ( 田/建 ) 兩筆土地,早經登記為祭祠公業,依照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,自應予以保留。』
其後,曾獻讚、曾旋奔走於桃園、宜蘭間,找尋六大房管理人後裔。因第三大房管理人曾廣理→曾萬東後裔去向不明,失聯不詳,以致繼承聲請程序一直無法辦妥。民國56年 ( 1967 ) 舊曆4月24日,宗親代表在羅東高羅旅社開會,決議修建曾信直公暨慈儉媽祖墳費用,曾信直公祭祀公業祖谷留存六年 ( 民國56~61年 ) 祭掃費用在內。羅東十六份曾信直公祭祀公業原管理人,皆亡故已久,須由各房另選適當人員為新管理人。
民國60年 ( 1971 ) 九月,曾信直公後裔於桃園大溪缺仔祭祖時,公推曾旋 ( 第五房 ) 、曾慶田 ( 第二房 ) 及曾獻樹 ( 第六房 ) 為祭祀公業管理人,推舉曾旋為管理代表人。蒐集戶籍謄本資料時,一直相當困難,以致變更手續無法順利進行。曾旋於1982年逝世後,聲請變更事宜,就一直擱置,至今逾二十年餘年。
指定專人負責申請:
民國92年9月,桃園大溪曾家祖墳修建落成,宗親推舉曾繁藤博士 ( 第五大房曾旋的姪孫 ) ,負責申請管理人變更事宜。
曾信直公派下人丁旺盛,親族散居各地,聯絡不易,乃於民國93年 ( 2004 ) 二月新墓開春祭典時召開派下員大會,決議以台6世 ( 1890±30 ) 昭字輩為房系參考單元,各房系推舉派下員代表,研擬《祭祀公業曾信直公規約》,備妥文件資料,向主管機關申請管理人變更登記,是為沿革之梗概也。